自然资源部:《城镇开发边界管理办法(试行)》为有效实施“十五五”规划提供长效保障
时间: 2026-03-01 06:17作者: 宫睿海报新闻记者 田柳 北京报道
“《城镇开发边界管理办法(试行)》的出台,恰逢‘十五五’规划编制的关键窗口期,二者在时间节点、战略目标和实施路径上高度契合。”
2月28日,自然资源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解读《城镇开发边界管理办法(试行)》(下称《办法》)。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规划局副局长李亮表示,《办法》提出的政策措施和工作要求,将为科学编制“十五五”规划提供有力支撑,为有效实施“十五五”规划提供长效保障。
李亮介绍,《办法》支持衔接“十五五”规划,对城镇开发边界进行正向优化。《办法》在原有6种允许进行城镇开发边界优化的情形基础上,新增加1种情形,即经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因城镇功能布局优化确需对城镇开发边界进行优化的。支持各地衔接“十五五”规划,根据“十五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重大项目布局安排,统筹优化城镇开发边界等空间边界。
并且《办法》倒逼转型,推动“十五五”内涵式高质量发展。“十五五”时期是我国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期,核心是实现从“有没有”到“好不好”的转变。《办法》提出的严控城镇无序蔓延,支持存量盘活等一系列措施要求,有利于倒逼各地在“十五五”期间,将更多精力投入到城市更新、低效用地再开发、地下空间利用和存量资源盘活上,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完善城市功能,促进职住平衡。
李亮还提到,《办法》突出强化省域统筹,要求各省加强城镇开发边界内的增量用地规模区域统筹,根据主体功能定位、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变化趋势等,对省域内各市县之间的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统筹平衡,优化空间资源配置。支持省级预留一定比例的新增城镇建设用地机动规模,根据重大战略实施、重大项目选址、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等新需要,逐步落图落位。这种“全省一盘棋”的统筹模式,能够有效对冲局部地区的不确定性:有的地方发展快、项目多,可以在省域统筹下优先保障;有的地方需要转型调整,可以有序腾挪空间;重大跨区域项目可以在更大范围内精准匹配空间资源。通过统筹调配、余缺互补,让有限的空间资源跟着战略走、跟着项目走、跟着民生需求走,有力提升国土空间规划对经济社会动态变化的适应能力和保障能力。
同时《办法》明确,要依托自然资源管理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加强城镇开发边界的实施、监测评估、监督等全生命周期管理。这种数字化、全周期监管模式,有利于及时发现规划实施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对发展需求变化做到早识别、早应对;快速评估边界调整、项目落地、存量盘活的实施效果,为后续优化调整提供科学依据,避免盲目决策、被动应对。简单说,就是让城镇开发边界从“被动管控”转向“主动适应、精准服务、动态优化”,真正做到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频共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