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里人参与开发农村、振兴农村的创业,一要靠法律保护,二要靠地方政府的撑腰
时间: 2026-03-01 22:41作者: 一直在流浪【本文来自《乡村文旅项目踩坑,害了多少创业青年?》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能被业主毁约或靠其他招数——比如断水断电,甚至断路——说明合同内容有疏漏,法律支撑未到位,地方政府的支持有缺。城里人参与开发农村、振兴农村的创业,一要靠法律保护,二要靠地方政府的撑腰——不是背后的利益靠山,而是制度的保障。反过来说,创业者除了需合同缜密的保护,还应有点“人情”,不能仅仅是商业利益的分切——除了按时交了租金,其他获取的利益与当地农民无关。要把你获得的好处,包括人力雇用,协助当地当地农民拓展相关新业务等等,让当地农民感受到你的文旅项目,也能让他们获利,也能带起他们开发出其他项目。“坑”从某些方面、某些角度而言,是双方一起挖的——想想城里的许多店面、餐饮,乃至李亚鹏嫣然医院,太多因租金的暴涨而被迫关闭或陷入困难之中,这些城里的就不是“坑”吗?你你又为何只讲在农村遇到的同样的现象呢?且在农村还能用“人情”等帮助发展里解决或缓解,城里的租金境遇是更加冷冰冰的无法用其他方式拆解的。你的目的,是提出乡村文旅出现的问题,还是就为打消年轻人开创乡村文旅的热情、热潮?你又为什么要对乡村文旅的创业热潮卖力地泼冷水呢?提出问题是好事。问题是你提出问题后的结论是要解决问题,甚至拿出解决的思路,还是要得出“此路不通”的结论呢?从你本文的标题来看,你是在用“害了多少创业青年”把乡村文旅掐死吧?中国探寻扩大内需的路,一旦走通,中国的经济就不会垮掉,这让你——你们这些不想看到中国政局很稳定、社会很稳定、经济继续走强的人,很揪心,很不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