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妈的摔倒与骑电瓶车者之间,显然存在一定的直接因果关系,大妈骑车撞人挥伞打人
时间: 2026-02-23 04:45作者: 莱亚·吉斯特德【本文来自《律师称扶老人被索赔初中生担责有据,你怎么看?》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陈律师认为,第二次避让则是因为两名女孩所骑电动车从十字路口出现,挡住了老人的前行方向,老人若不左转避让便会发生碰撞。那么让我们看下10分27秒(视频中所显示时间)的画面。
图1
如图1所示,这里完全不是一个规整的城市路口,几乎就是一个乡村的通行交汇处,视频左方是一个停车场,停车场的后方一条水泥小路。视频的前方是一条水泥窄路——而视频的后方是两倍路幅于前方路口小路的宽路,视频的右方也是一条仅容一车通行的小路。
我个人认为,我们应当注意到这位大妈骑自行车时,从绕过白车开始,始终保持左脚下、右脚上的溜车状态,因为没有足够的坡度,自行车无法保持平衡的。我们判断她不可能右转,而是直行的依据,即在于画面整个骑行过程中始终未改变溜车时的左脚下、右脚上的溜状态,如果是右转,那么在向右的这个逼仄的直角,她必须减速,停止溜车状态,否则就是一个车技非常高超的人了。
则在直行路线上,骑自行车者距离两至三米远处,视线看见了自己右前方准备抄近左拐的骑电瓶车者——我们应当承认这是超近拐——在这种只能说毫无规划章法也根本不对称的所谓十字路。但,并非出现了电瓶车挡住大妈前行方向的情形,可以判断大妈仿佛对右侧可能出现车辆毫无预想,她将龙头向左打,也许她认为电瓶车可能撞上她,也许她认为她的自行车在溜坡而下的且无法刹车的加速度下可能撞上电瓶车——于是只能强行左打龙头。
图2
如图2所示,——自行车因为突然左打龙头,但并未向左骑行,在坡度上实际形成横向地面阻力与纵向加速度的力冲突,因而失去平衡。电瓶车事实上已经发现大妈,为何并未停刹呢,她们如果停下,或者大妈就不会摔倒呢?只要图1中的她们发现大妈时即停车,就免责了。但实际上在图1所示的瞬间,大妈的自行车在和骑电动车者相互发现时,就已经失去了平衡了。如视频所示,图1到图2的间隔,只有半秒种,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只有一个滴,答都没有到。大妈显然是受惊吓了,直至她左倾的瞬间,她依然保持着左脚下、右脚上的溜车状态,她刹不住,也停不住,因为她在下坡——除非她的自行车上装了电瓶,那就可以保持两脚静止状态,仍然可以前行。
图3
如图3所示,这辆自行车应该没有安装电瓶,确实是顺坡溜车状态。在大妈身体贴地的时候,骑电瓶车者依旧没有停住——因为完全她没有意识到大妈失去平衡可能与自己的抄近左拐有什么关联,在其看来,一个人在距离自己两三米远的地方,突然就摔倒了。
我们应该肯定陈律师所说的,大妈的摔倒与骑电瓶车者之间显然存在一定的直接因果关系,是危险产生的原因之一的说法,以及老人在此次险情中操作不当、避让失误是事故的主要原因的说法。我们还要注意到,这是一个完全没有交通标识的,规划奇形怪状的,且监控镜头前方存在向下坡度的十字路口,这也是危险产生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