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司机称被要求贴钱给游客打折,“不配合被10倍罚款”,你怎么看?
时间: 2026-02-23 02:52作者: Pascal Légitimus近日,山西省万荣县出租车司机刘壮向记者反映,万荣县文旅局和工科局联合开展“春节游万荣,景区门票可抵优惠券”活动,称游客凭当日万荣任意景区门票、电子门票,可在县域内合作酒店、餐饮单位、出租车消费时享九折优惠。
“按理政策优惠,应该由有关部门给政策补贴,可我们司机需要自己贴钱参加活动。如果不配合,被举报会按收费金额的10倍罚款。”刘壮有些生气。
万荣县中天出租汽车有限公司2月7日出具的《通告》称,从2月15日至2月23日,若没有给持门票的游客打表优惠,或不打表收费,发现或举报的将按收费金额的10倍处以罚款,并停运学习。
记者注意到,在该出租车公司成员群中,共233人。
刘壮说,万荣县的出租车生意比较平淡,司机跑12小时,能赚200元左右,“买车成本和保险摊算下来,每天固定开支100元。这还没算充电、保养、维修、吃饭等开支。”“巡游拉客基本没什么单子,出租车公司平台派单,运气好一天8单。”
“景区停车场不给我们免费,每天给公司的费用也没有减免,政策所有的压力都压在我们司机身上,让我很难理解。”刘壮无奈道。
记者从万荣县工科局了解到,他们负责县域酒店、餐饮业的管理,出租车的优惠政策是县文旅局联系的,“年前,县文旅局问我们能给游客什么优惠,我们科室就报过去了。”“活动提及的酒店、餐饮业不给折扣,游客可以向我们反映。”
同日,记者联系到万荣县文旅局,工作人员说,只是有对游客的优惠政策,并没有给司机的补贴政策,“这些东西没到位,出租车司机不满意也能理解。”
“这件事县交通局给出租车公司可能只是口头说了一下,相应贯彻、保障还不到位。”该工作人员说,他们会及时上报该问题,确保问题能执行到位。
2月21日,记者联系到万荣县中天出租汽车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贾某说,该活动是万荣县组织的,他们也是为万荣县做贡献,“有关部门出一个优惠政策,也是为了吸引更多的游客。”
“这相当于一个义务活动,我们出租车公司也是亏本经营。县里开展这个活动,我们不参加也不合适。”贾某说,县里除了中天出租汽车有限公司,还有一家网约车公司,“网约车公司不知道怎么通知的,人家给我们的通知是这样。”
贾某表示,他们的通知是县交通局发的,县交通局是收到县文旅局通知的,“司机们不愿意,但咱们得配合县里把工作做了。”“我们也知道实际生意不行,赚不了几个钱,逢年过节顾客能多一些。按理优惠政策应该给一些补贴,但有关部门没有这方面的资金支持。”
关于10倍罚款。贾某说,“一个司机也没有罚过,司机们应该都是按九折给持门票的顾客们打折的。”(华商报)